bet365365体育在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了落实学分制教学改革各项措施,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学分制方案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开课结构与范围

第一条 公共选修课为面向全校通开通选的课程

第二条公共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及各项环节都应保证进一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打造文化底蕴,增强品质和道德修养。

第三条 公共选修课一般包括人文与社科、科学与技术、健康与体育、美术与设计、音乐与表演等。

第二章 开课及管理单位

第四条 公共选修课的新课开设、教师任课、排课等日常管理以及教师教学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各教学系部可根据学生规模和专业特色提出开设新课程的申请,教师可根据开课情况提出授课申请,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新课程或新教师的试讲。

第三章 课程要求与学分标准

第五条 公共选修课的开班人数一般应不少于50人,其中英语、日语等语言类课程一般应不少于35人,特殊情况由教务处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六条 任选课每门课程一般为20学时,计2学分。学生毕业时不得少于4学分课程。取消和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类学分;

第四章 选课程序

第七条 教务处在每学期期末公布下学期选修课程的开设计划。

第八条 学生根据选修课开设计划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凭学号和密码在网上选课,选课时间为新学期开学第1周(以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具体时间准)。选课采用先选先得原则,额满为止。

第九条 新学期开学第1周同时进行补退选,学生可自己在网上补选、换课,教师从第二周开始上课,网上下载的名单为正式名单,按课程名单上课。教师与学生都不得随意更换。

第十条 学生应在第二至五学期选择公共任选课,第六学期不选任选课。若某专业在第二至五学期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校外专业实训与任选课冲突,应由系里提出申请,教务处核实批准后,任课教师综合学生离校前的出勤和作业情况给予成绩。

第五章 课堂教学与考核

第十一条 学生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选修课的学习,学生按时参加课程的学习、实验,完成作业并参加考核,总评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生不得参加选课课程之外课程的听课、考试,否则不予承认学分。

第十二条 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向任课老师办理请假手续。缺课时数累计达到相应课程总学时四分之一,不能取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第十三条 未完成作业量累计达到本课程所布置作业总量的四分之一,不得取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第十四条 参加选修课的学习,应自觉遵守有关的纪律要求。如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相关课程选修资格。